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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国家语委重大科研项目共5项,原则上资助20-30万元;重点科研项目共9项,原则上资助8-15万;一般项目共6项,原则上资助5-8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特设立“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资助5-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三)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担保的相关研究机构的正高级研究人员,必须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登录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ywky.org/keyansys.aspx)注册并填写项目申请书后,生成《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于6月6日前发至yczhuo@stu.edu.cn做形式审核。

    (二)通过形式审核后再登录申报系统做最后提交,同时A4纸打印一式6份于6月8日上午前交至科研处。注意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二)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五)项目管理遵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执行。

     

    联系人:黄玉梅、卓燕淳

    联系电话:0754-86502563

     

    科研处

    2016.5.11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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